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的区别:1、争议主体不同。行政争议的主体之中,一般情况下,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起码也应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种争议通常不可能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而民事争议无此特殊要求。同时,绝大多数行政争议,作为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比相对人年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经“命令——服从”为基本特征的不平等关系。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即使是权利方,也不能以强制力为依托对对方当事人直接发号施令。2、争议起因不同。行政争议由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民事争议由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进一步说,行政行为可以引发民事争议,民事行为不可能引发行政争议。3、解决争议的手段不同。行政争议,有相当一部分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判等行政司法途径解决,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只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途径,但不是唯独途径。民事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上海房产纠纷打官司,上海房产纠纷打官司,上海房产纠纷打官司,一概诉诸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是:原告与本案的利害关系,即原告要起诉的案件必须和起诉者本人或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上海房产纠纷打官司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上海婚姻家庭纠纷起诉书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
如何有效的防止合同纠纷? 一、充分了解《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合同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有效与无效、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合同终止的程序、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具体种类等。 二、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等状况。 订立合同之前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敲诈纠纷和违约纠纷。调查了解资信状况主要指查验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信誉程度等。了解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即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否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否则,合同签订后,由于合同要件不具备而可能引起合同无效产生纠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注意事项: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质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比如《物权法》146条和147条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质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质押。”4.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
行政纠纷的形成起因主要有哪些: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马虎大意。如交警部门对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车辆,审核不认真,未看清楚车牌和车号,将未违章的车辆认定为违章车辆并进行行政处罚;民政部门将结婚登记当事人的姓名登记错误、结婚登记当事人持他(她)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时,未进行核对。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缺乏相应法律知识。如房产登记部门对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在五年内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规定不知晓,对这类未到期交易房屋进行了房产登记;对立有遗嘱的房产继承,不知遗嘱继承优先的原则,只凭当事人的申请和有关证明便进行房产变更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雇用与劳动关系区分不清楚,错将雇用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等。劳动纠纷中的注意事项与误区:考勤记录未经员工签字确认。上海婚姻家庭纠纷起诉书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上海房产纠纷打官司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民间组织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较省事、较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法院起诉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较重要、较高权重的途径。上海房产纠纷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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